2024年度湖北省五峰县G351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项目名称)
试验检测服务采购询价函
询价方为完成 2024年度湖北省五峰县G351公路灾害防治工程 工程试验检测服务工作,特向社会公开进行试验检测服务采购询价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
二、询价内容:
1、工程范围: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县境内国道 G351沿线 ,起点桩号 K1451+000,止点桩号 K1570+950,公路里程 119.95km。本段线处治工点16处(工点编号6、14、15、19、20、21、22、23、24、25、26、27、28、29、35、36),其中滑坡2处,路基沉陷1处,崩塌13处。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工程地点:湖北宜昌市五峰县境。
3、工 期:134日历天。
4、工作内容:对工程岩土公司施工区域内桩号的标准试验和所用的原材料、构件、产品等进行的包干试验检测服务。
5、预算金额:人民币19(万元),增值税税率为6%。
6、最高限价:人民币19(万元),增值税税率为6%。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银行开户许可证。
2)若授权代表签字的需提供贵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3)针对相关报价,报价人应提供合法有效且符合询价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报价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报价人需依法向询价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询价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方要求,及时向询价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报价人开具发票不及时给询价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报价人需向询价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四、供货要求
1、质量要求:
1)报价方负责按询价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要求进行检测,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因检测方式方法、频率、检测项目不符合国家、行业规定的以及本询价函约定的相关要求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价方承担;若由此而给询价方造成损失的,报价方应全额赔偿。
2)报价方必须提供设计图纸包含的检测服务、检测报告。其检测报告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询价方设计文件要求。
2、工作周期:
1)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根据施工进度电话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进行各项检测。通知以询价方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2)为确保报价人检测的及时性,报价人应设专人负责督促工作期间的检测协调等工作;检测的质量由报价人承担相应责任,由此所需费用由报价人自行负责并纳入相应的报价中。
3)报价方检测报告的提供进度必须满足询价方施工进度及计量、结算要求。询价方因工期紧张,将根据项目施工进度调整检测需求,报价方应按询价方要求的时间提供合格的检测服务及相应报告,不可因检测工作不到位而停工。
3、验收:
按询价方要求进行试验检测服务,提供检测报告,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则由报价方无条件退回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4、结算方式:见采购清单说明中第6条。
五、检测清单
序号 | 试验检测项目 | 检测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1 | C30抗滑桩、冠梁配比 | 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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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C25片石砼配比 | 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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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C25混凝土护面墙 | 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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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C20混凝土配比 | 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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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机结合料配比底基层 | 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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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机结合料配比基层 | 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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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AC-13沥青混凝土配合比 | 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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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AC-20沥青混凝土配合比 | 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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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沥青混合料 | 4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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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抗滑桩 | 20 | 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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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微型桩 | 44 | 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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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水泥混凝土强度 | 500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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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粗集料常规试验 | 5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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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细集料常规试验 | 5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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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水泥常规试验 | 5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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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钢筋常规试验 | 30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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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钢筋焊接接头常规试验 | 20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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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主动防护网(16mm钢丝绳锚杆) | 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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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被动防护网(28mm螺栓锚杆、16mm钢绳锚杆) | 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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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帘式防护网(32mm螺纹钢锚杆、16mm钢绳锚杆) | 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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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锚杆拉拔 | 253 | 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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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锚索拉拔 | 20 | 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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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地基承载力 | 50 | 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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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标志 | 16 | 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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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波形梁钢护栏(原材) | 1 |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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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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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说明
1、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仅作为报价的参考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以工程结算价的0.7%为包干价进行结算。
2、本次询价价格为包干价,包含检测该项目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所有检测费用。
3、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总价;对于没有填入总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报价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
4、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5、合理误差及验收
以招标人实际验收为准。投标人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需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
6、结算方式及支付周期
按照项目业主方支付的比例同比例支付。
(1)投标人同意本合同费用的支付以招标人已收到业主方支付的主合同费用且投标人已提交经招标人和业主方验收合格的工作成果为前提,在满足上述条件后,招标人按下列方式支付投标人合同费用:
1)投标人充分了解并承诺:本工程业主为建设方,招标人项目资金来源于建设方,因此存在因业主原因付款延迟或不足额支付的风险。在业主因各种原因未能向招标人支付相应工程款,从而导致招标人延迟向投标人支付相应试验检测款项时,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2)招标人收到业主方支付该合同费用后,按照业主方向招标人支付费用的到款比例,同比例向投标人支付。
3)剩余合同费用,为投标人后续服务费用,在投标人完成项目的全部后续服务工作并且招标人收到业主方支付该项目的全部合同费用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及投标人履约质量与投标人进行结算。
(2)投标人已充分考虑到本项目存在的风险、意外情况及其他任何可能影响本项目工作的情形和所需费用,愿意承担相应风险和费用。投标人同意不因为无法预见的困难和费用而增加本合同约定的价格,若出现需要调整的情形,必须招标人书面批准。
(3)鉴于本项目可能存在业主方和招标人资金调配等因素,进而导致招标人延迟付款等情形,投标人承诺予以谅解并放弃利息及其他索赔要求。
(4)投标人产生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招标人可在任何一期应付合同价款中抵扣。若本合同费用已支付完毕,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进行追偿。
(5)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支付每笔费用前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无效或涉嫌虚开,由此导致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内更换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逾期更换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还应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多支付的税金、滞纳金及罚款等费用)。
(******银行账户信息向投标人支付合同款项 ,投标人不得更改账户信息,也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收取合同款项。若发生上述情形,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报价方在取样的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若发生大小安全事故,由报价方自行负责并同时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8、如报价方检测样品遗失,询价方不免费补发样品。
9、价格为固定总价(合同结算金额的0.7%)。
六、询价函的澄清或修改
1、报价人对询价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须在 2025 年7月27日 08时30分之前在中交供应链系统提出。询价方在 2025 年07月30日08时30分之前,可以补遗书形式修改招标(询价)文件或作答。
2、在报价报价截止日期 3 天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询价方可对询价文件用补遗书的方式进行修改。补遗书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号,对所有报价人都具有约束力。补遗书与询价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补遗书为准。如果前后发出的补遗书的内容不一致时,以后发出的补遗书为准。
七、开标与评标
1、开标时间: 2025 年07月30日08时30分,报价报价文件未按时送达的视为该报价人自动弃标。
2、开标地点: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3、评标原则:在满足招标(询价)人招标(询价)要求的前提下,报价人的报价报价书经评审小组复查、评审。若报价报价书中内容被发现有欺诈行为或不响应询价函要求的将按废标处理。若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报价存在计算错误,则按相关要求进行算术修正。评审小组最终通过采用 经评审后的最低价法 确定中标报价人。
八、报价函的组成及递送截止时间
1、符合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函及报价清单(签字盖章),格式见询价函后附件一、附件二。若为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视情况可添加其他内容。
4、 2025 年 07 月30日08时30分为报价截止时间,报价函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在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上传盖章的报价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九、报价保证金:
无。
十、其他约定
1、对本询价函若有不详或未尽事宜,可在 2025 年07月 27 日08时30分前来函或来电询问,询价方将会立即做出解答和澄清。
2、报价书的开启、评审工作由岩土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参与完成。
3、本询价函和报价方的报价清单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如果贵单位不准备参与竞争,请在开标前书面通知我司,若累计出现三次不参与报价且不进行书面回复情况的,我方把贵单位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再与我方合作。
十一、廉政约定
为杜绝商业贿赂现象,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敬请各报价人在参与报价报价过程中,将招标(询价)人明示或暗示要求宴请、招待,或索取礼金、礼品、礼券、其他利益,或故意刁难、显失公平现象,向我司战略与市场部人员进行举报。具体举报渠道告知如下:
举报电话及联系人:郭其幼 举报电话: 029-******
我司承诺:对所有举报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对举报来源严格保守秘密,对举报单位因举报所可能遭受的利益损害采取特别措施予以保护。
询价方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20号华晶广场A座10层
邮 编:710065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侯女士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 07月 27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检测服务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1 单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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