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度相城区区属国有公司自筹资金建设项目造价等社会中介咨询服务 JSZC-320507-STZQ-G2025-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14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507-STZQ-G2025-00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相城区区属国有公司自筹资金建设项目造价等社会中介咨询服务
预算金额:479.600000万元(采购包1:34.000000万元;采购包2:34.000000万元;采购包3:33.200000万元;采购包4:32.500000万元;采购包5:32.200000万元;采购包6:32.200000万元;采购包7:32.000000万元;采购包8:31.900000万元;采购包9:31.800000万元;采购包10:31.700000万元;采购包11:31.700000万元;采购包12:31.000000万元;采购包13:30.800000万元;采购包14:30.500000万元;采购包15:30.1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79.600000万元(采购包1:34.000000万元;采购包2:34.000000万元;采购包3:33.200000万元;采购包4:32.500000万元;采购包5:32.200000万元;采购包6:32.200000万元;采购包7:32.000000万元;采购包8:31.900000万元;采购包9:31.800000万元;采购包10:31.700000万元;采购包11:31.700000万元;采购包12:31.000000万元;采购包13:30.800000万元;采购包14:30.500000万元;采购包15:30.1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相城区国资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相政办〔2018〕91号)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对相城区区属国有公司自筹资金建设项目的概算、预算(标底)、变更备案进行评价与审查,以此合理地控制好相城区区属国有公司实施的经营性项目前期投资,提高投资效益管理行为。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标段所有评审项目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无采购包2
无采购包3
无采购包4
无采购包5
无采购包6
无采购包7
无采购包8
1.本项目八至十五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包9
1.本项目八至十五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包10
1.本项目八至十五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包11
1.本项目八至十五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包12
1.本项目八至十五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包13
1.本项目八至十五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包14
1.本项目八至十五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采购包15
1.本项目八至十五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文件。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5.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目清单内的概算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的标段,若中了包含该项目的标段则自动放弃该标段得标权。原则上,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未开展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评审项目,中标人不允许接受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委托,否则取消其协审资格。
6.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5.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目清单内的概算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的标段,若中了包含该项目的标段则自动放弃该标段得标权。原则上,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未开展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评审项目,中标人不允许接受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委托,否则取消其协审资格。
6.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采购包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5.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目清单内的概算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的标段,若中了包含该项目的标段则自动放弃该标段得标权。原则上,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未开展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评审项目,中标人不允许接受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委托,否则取消其协审资格。
6.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采购包4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5.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目清单内的概算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的标段,若中了包含该项目的标段则自动放弃该标段得标权。原则上,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未开展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评审项目,中标人不允许接受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委托,否则取消其协审资格。
6.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采购包5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5.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目清单内的概算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的标段,若中了包含该项目的标段则自动放弃该标段得标权。原则上,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未开展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评审项目,中标人不允许接受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委托,否则取消其协审资格。
6.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采购包6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5.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目清单内的概算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的标段,若中了包含该项目的标段则自动放弃该标段得标权。原则上,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未开展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评审项目,中标人不允许接受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委托,否则取消其协审资格。
6.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采购包7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5.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目清单内的概算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的标段,若中了包含该项目的标段则自动放弃该标段得标权。原则上,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未开展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评审项目,中标人不允许接受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委托,否则取消其协审资格。
6.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采购包8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5.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目清单内的概算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的标段,若中了包含该项目的标段则自动放弃该标段得标权。原则上,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未开展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评审项目,中标人不允许接受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委托,否则取消其协审资格。
6.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采购包9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5.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目清单内的概算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的标段,若中了包含该项目的标段则自动放弃该标段得标权。原则上,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未开展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评审项目,中标人不允许接受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委托,否则取消其协审资格。
6.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采购包10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5.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目清单内的概算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的标段,若中了包含该项目的标段则自动放弃该标段得标权。原则上,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未开展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评审项目,中标人不允许接受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委托,否则取消其协审资格。
6.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采购包1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5.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目清单内的概算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的标段,若中了包含该项目的标段则自动放弃该标段得标权。原则上,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未开展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评审项目,中标人不允许接受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委托,否则取消其协审资格。
6.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采购包1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5.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目清单内的概算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的标段,若中了包含该项目的标段则自动放弃该标段得标权。原则上,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未开展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评审项目,中标人不允许接受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委托,否则取消其协审资格。
6.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采购包13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5.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目清单内的概算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的标段,若中了包含该项目的标段则自动放弃该标段得标权。原则上,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未开展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评审项目,中标人不允许接受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委托,否则取消其协审资格。
6.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采购包14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5.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目清单内的概算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的标段,若中了包含该项目的标段则自动放弃该标段得标权。原则上,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未开展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评审项目,中标人不允许接受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委托,否则取消其协审资格。
6.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采购包15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或股东与施工企业、施工劳务企业、工程材料供应商或施工器械租赁等工程领域相关企业存在交叉股权关系或者管理等影响本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独立性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采购活动;
4.投标人应承诺具有相关造价咨询能力,且提供的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9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50号相关规定;
5.投标人与本次招标项目清单内的概算编制、标底编制单位原则上不能为同一家单位;如遇到以上需回避的项目,投标人不得参与包含该项目的标段,若中了包含该项目的标段则自动放弃该标段得标权。原则上,通过本次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后,还未开展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评审项目,中标人不允许接受概算编制、标底编制的委托,否则取消其协审资格。
6.如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应取得总公司授权,并提供授权委托书,符合造价行业规范。在本次咨询服务期内,中标人应与咨询报告出具单位一致。履行本项目合同期间出现违背上述约定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咨询服务合同。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5-03-1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结算费用按照《相城区国资投资工程造价协审单位考核管理与费用结算办法》明确的计费标准执行。
标段划分说明:本项目共有十五个标段,开标顺序按标段号(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八标段、九标段、十标段、十一标段、十二标段、十三标段、十四标段、十五标段)的先后顺序进行。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但每个投标人的累计中标标段不得超过一个,且只能中投标人所投标的标段。若投标人按评审方法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一个,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投标人的中标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由该标段的综合评审由高到低排名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资格。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zfcg/html/content/************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61、******89、******5。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供应商解密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如有)等提示。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3.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1)电话询问:联系人:范长悦;联系方式:0512-****** 。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须一并提交本项目报名成功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
(4)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5)其他未尽事项,请投标人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6)质疑函格式请自行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按照格式要求执行。
(7)质疑函内容须以中文书写,按法定途径送达。
******有限公司招标部
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科创路20号403室
联系人:范长悦;联系方式:0512-****** ;邮编:215000
******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0512-******
6.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采购包8、采购包9、采购包10、采购包11、采购包12、采购包13、采购包14、采购包15
******办公室
单位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11号楼2楼
联系人:宋文峰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宏业路168号D幢4楼
联系人:范长悦
联系电话: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长悦
电话:0512-******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