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乐清市城市数据中心平台及网络安全运维项目(2025-2026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乐清市城市数据中心平台及网络安全运维项目(2025-2026年)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乐清市城市数据中心平台及网络安全运维项目,满足乐清市党政机关业务系统运行所需,能够持续稳定的提供各类云服务以及网络安全运维。本次采购服务期限定2025-2026年,具体服务时间根据乐清市信创云服务项目情况而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有限公司签订了乐清市城市数据中心平台及网络安全运维项目的合同,目前该合同已到期。鉴于该平台数据保密性强、专业要求高,且全市党政机关业务系统均部署其上,为确保系统连续稳定、避免成本大幅增加和技术风险,在乐清市信创云平台建设过渡期,确保全市政务系统稳定、安全运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中“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的规定,鉴于2021年的合同就是******有限公司以不高于原合同单价的标准提供服务,以保障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立法目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柳市镇车站路179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2月06日至2025年02月1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7-******
传 真:/
地 址:******街道千帆东路1000号A区7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7-******
传 真:0577-******
地 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